姓名: 王恒
性别: 女
执业证号: 13404201611758487
律师事务所: 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9〕第349号
袁佳等11人: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你们已取得的律师执业证书。
请你们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办理注销手续。
一、 合肥市(2人)
袁佳 安徽潜川律师事务所
赵然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二、淮南市(1人)
王恒 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三、六安市(2人)
李丽 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
李舒俊 安徽凡平律师事务所
四、芜湖市(1人)
黄岭中 安徽新弋达律师事务所
五、宣城市(1人)
杨丽 安徽见贤律师事务所
六、安庆市(2人)
胡晨红 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
孙永东 安徽豪迪律师事务所
七、省直所(2人)
李小芹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邬成桂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9年8月5日
139 6603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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