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2021-06-09来源:网络浏览:291

执业证号: 23401200210203975
律所名称: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律所简称: 高速所
发证机关: 安徽省司法厅
发证日期: 2002-09-28 00:00:00.0
律所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248号旺城大厦1901室
业务范围: 法律服务
奖惩情况: 查看奖惩情况
负 责 人: 张鹏
合 伙 人: 何泽海,宋小林,孙永标,张鹏
电    话: 0551-65177866
律    师: 周友鑫   罗勤   刘少军   宋小林   张鹏   胡光标   杨会余   张行春   孙永标   方业树   张勇   胡剑   张辉   何宇   周新生   翦珊珊   王刚   欧元军   何泽海   杨庆斌   孙刚   耿立志   施安娜   陈艳  
      本所系2002年9月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内设管理中心、业务中心、客户中心和研发中心。业务中心下设公司部(设立清算、公司管治、改制重组、税收专利)、投融资部(收购合营、信投信托、股票债券)、产业部(公路交通、房地产、金融保险、信息、环保及其他产业)、诉讼部(客户事务、专项委托、法律援助)、涉外部(诉讼事务、非讼事务)。本所拥有现代化办公条件及自有办公用房1200平方米,服务语言为汉语、英语。

        本所秉承“以感恩心爱社会、以宽容怀待他人、以正义感干事业”的团队文化,坚持“对法律忠诚一点、对客户勤勉一点、对律师关爱一点”的发展策略,执行“做一个,成一个,活一片”的根据地营销政策,已步入“规范化、团队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道路。挂牌设立中国科技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实习基地、安徽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安徽省高速公路应用法学研究基地、安徽省环保联合会环境法律服务中心;先后入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法律中介机构库、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介机构库、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中国红十字会团体会员;2005、2008年连续两次被合肥市司法局授予合肥市AA级诚信律师事务所。

        按照规范化、品牌化发展思路,本所先后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08年10月授予)、全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司法部2009年9月授予)、安徽省律师事务所综合实力十强(安徽省司法厅2009年5月授予)、合肥市首届十佳律师事务所(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2009年10月授予)、安徽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安徽省律师协会2009年11月授予)、集体三等功(合肥市司法局2011年1月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中共安徽省委政法委员会2011年6月)、五好党支部(中共安徽省律师协会党委2011年7月授予)、机关档案管理目标管理考评安徽省一级单位(安徽省档案局2011年7月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司法部2011年11月确定)、2011年度合肥市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活动先进集体(合肥市司法局2012年1月授予)、全省律师事务所档案管理达标升级推进年活动先进集体(安徽省司法厅2012年1月授予)、合肥市2011年度信息化应用先进单位(合肥市司法局2012年1月授予)、工人先锋号(合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合肥市总工会2012年5月授予)、创先争优基层党组织(中共合肥市蜀山区委员会2012年6月授予)、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徽省司法厅2012年9月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司法部2012年10月授予)、合肥市第二届十佳律师事务所(合肥市司法局、合肥市律师协会2012年12月授予)、“1311”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蜀山区委2013年授予)、2009-2012年度安徽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安徽省律师协会2013年12月授予)、安徽省2013年度综合实力五十强律师事务所(安徽省司法厅2014年11月授予)等荣誉。

        按照专业化发展战略,本所服务领域集中于公路交通、金融保险、房地产、信息、环保等产业。重点专注于:1、企业改制与管治—按照“产权清晰、政企分开、职责明确、管理科学”原则,协助建立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夯实企业发展基础;2、项目策划与论证—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中各种法律问题解决,包括前期尽职调查、方案设计与论证、商务谈判及文件处理、实施风险控制等;3、事件研究与处理—团队协同作战,集中研究各种重大疑难诉讼和非讼事务,提供实体与程序上专业意见,以便及时、准确确定应对方向及措施;4、资源共享与多赢—分享各自拥有的丰富社会资源,建立健全良好客户群,努力营造多赢局面。

        按照客户满意度最大化经营理念,本所为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安徽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H股)、安徽省环保利用亚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办事处、华夏银行上海/昆明分行、安徽浙商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六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徽省合淮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安徽鸿路钢构集团、安徽省安高投资有限公司、安徽巢湖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高速公路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铸信汽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白帝集团有限公司、安徽驿达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徽省红十字会等三十来家客户提供智慧与努力并重的法律服务。

        本所先后完成安徽合巢芜高速公路19亿经营权转让、合肥信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亿元筹资组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安徽环宇家居博览中心收购、安徽皖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信托持股计划、安徽省高速公路总公司20亿元短期融资债发行、安徽合巢芜高速公路35.8亿经营权回收、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210个项目清收尽职调查(涉及五个地市460家企业)、安徽高界高速公路13亿元股权收购、上海东方金融广场收购等项目。

        本所先后代理25亿元合巢芜高速公路经营权转让纠纷、24亿元周六高速公路投资建设经营合同纠纷、4.5亿元安徽安联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等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