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井方律师

资深律师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150 5657 2149

  姓名:李井方

  性别:男

  职业:律师

  执业证号:13401201910079534

  执业状态:正常

  联系电话/微信:15056572149

  律师事务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李井方律师,中共党员,兰州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现执业于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主要专注于:刑事辩护。

  李井方律师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具备深厚理论功底,发表多篇专业论文,以“珍惜每一份信任,忠于每一次委托”的执业理念和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许。

  独立或参与办理刑事案件节选(为保护当事人隐私,作化名处理):

  1、欧某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指控诈骗数额50余万且认定为主犯,量刑十年以上,批捕后介入,羁押八月有余,经有效辩护,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2、黄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涉案金额886000元,羁押八个月,经有效辩护,检察院未予起诉,公安机关撤回案件);

  3、贾某某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检察院采纳辩护人意见,未予批捕,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4、朱某涉嫌职务侵占罪(检察院指控职务侵占957.85万元,一审法院认定职务侵占97.85万元,判处四年有期徒刑,成功去除860万元,该案检察院已抗诉);

  5、李某某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害人代理人,检察机关采纳代理人意见,成功为被害人争取80万刑事谅解费);

  6、姜某某涉嫌诈骗犯罪(指控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7、张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8、赵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收购车辆案值336000元,有前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9、吴某某涉嫌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决十四年有期徒刑,二审以发现同种漏罪为由发回重审,重审阶段介入,改判为十一年九个月,减刑两年三个月);

  10、李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1、王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委托侦查阶段,成功取保);

  12、朱某某涉嫌诈骗罪(委托侦查阶段,成功取保);

  13、冷某某涉嫌强奸罪(委托侦查阶段,成功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