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晓华律师

资深大状 安徽一飞律师事务所

139 5598 7788

  姓名: 汪晓华

  性别: 男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执业证号: 13410201520339865

  执业状态: 正常

  执业证类别: 兼职律师

  联系电话: 13955987788

  律师事务所: 安徽一飞律师事务所

  汪晓华律师,法学博士,中共黄山市委党校法学教授,先后求学于安庆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安徽一飞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安徽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黄山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黄山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副秘书长、黄山市汪华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汪晓华律师以法律事业为终身追求,法学理论功底深厚,目光高远、思维独特、专业一流。从业十几年来,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对法律问题理解全面、务实、透彻,能够从法律效果出发,运用法律手段执著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汪晓华律师担任了包括黄山市人民政府、屯溪区人民政府、徽州区人民政府、祁门县委县政府、黄山区人民政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等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汪晓华律师擅长土地房产工程纠纷、公司企业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民商事法律业务,在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等领域亦有着丰富的执业经验,曾经代理过一些颇有影响的案件,诸如:

  1、黄某涉嫌合同诈骗无罪释放案

  2009年江西省某县公安局以合同诈骗为名将我市老板黄某抓获,逼其退赃200多万元。汪晓华律师做出准确判断,认为公安局非法插手经济纠纷,在拒退一分钱“赃款”的情况下,最终迫使公安局无罪释放黄某。汪晓华律师精确掌握案情和定性,既为当事人洗刷冤屈,又使当事人免遭经济损失。

  2、承租人转租但出租人无权解除合同纠纷案

  3、一次交通事故4次责任事故认定纠正交警部门十年错误做法案

  4、余某组织卖淫罪成功改变为协助组织卖淫轻判案

  5、工伤全额补偿开创我市先例案

  6、汪某巧妙利用诉讼时效制度巨额借款无需归还案

  7、某公司贷款纠纷超值抵押无效震动银行案

  8、执法主体同案不同判税务局胜诉引国家税务总局关注案

  …………………………

  汪晓华律师常年为黄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及应各单位邀请开设法律专题讲座,并先后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四十多篇,参与、主持国家和省厅级课题多个,先后获得各种奖励二十余次,主要学术成果有:

  1、《青年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现状与发展研究》,2008.4--2008.10,载《甘肃理论学刊》2009年第5期,被国家核心期刊人大复印资料《青少年导刊》2010年第1期全文转载,并获2008年度安徽省青少年与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重点课题二等奖,安徽省党校系统第八届(2009—2010年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

  2、《林权与民间法秩序》,2008--2011年,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08BSH056)结项。

  3、《民间法的社会权力、效力基础及其动力机制》,载《求索》(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与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13年第10期,被国家核心期刊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索引收录。

  4、《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法制化路径建构》,载《江西社会科学》(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与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14年第4期,被国家核心期刊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学、劳动法学》索引收录。

  5、《NGO的行政法治逻辑与创新》载《求索》(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与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14年第9期,被国家核心期刊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索引收录。

  6、《构建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法律困境与制度创新》,载《江西社会科学》(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与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16年第11期。

  7、《中国土地管理权研究》(22万字专著),安徽人民出版社2017年4月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