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逮捕前,要频繁会见嫌疑人吗?

2026-05-13来源:邹玉杰律师浏览: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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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最重要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不少律师都会被客户问到这个问题,很多人也搞不清楚,特别是嫌疑人的家属,当然也包括个别律师。

其实对于嫌疑人来说,最重要的时间段可能就是批准逮捕之前的这段时间,尤其是案情相对较轻、有可能取保候审或者有可能不批准逮捕的案件,这段时间最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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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嫌疑人的辩护律师,这段时间应该做什么呢?

一定要频繁会见当事人。

对于一些相对复杂的案件,批准逮捕的时间是30多天,在这一个月内,至少要保证会见三次以上,平均每10天甚至每星期都要去一次。

频繁会见的原因是有很多工作要做。

首先要和嫌疑人沟通案情,了解案件是否有不批准逮捕的可能。如果有这种可能,下一步的工作就是重点了解案件什么时候会移送到检察院审查逮捕。

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要及时与检察官沟通,说明自己的观点,阐述为什么这个案件不应该逮捕,理由在哪里,是否有法律依据、证据支持和事实依据,这些都要讲清楚、说明白。

同时,还要提交一份书面的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意见书。

多管齐下,才有可能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这是其中的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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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刚被送进看守所的当事人,肯定会比较懵、迷茫,不知道自己下一步会是什么状态,案件会往哪个方向发展,自己有没有可能被判刑,判刑的话会判多久,这些都是未知的。

他对法律规定几乎啥也不懂。

 

这个时候,律师的作用就是要给他普及法律知识,讲明白案件中对他有利的因素和不利的因素,以及后续可能的发展情况。

只要他心里有底,对未知的事情明白了一些,捋清楚了,就不会心慌,知道怎么去应对案件后面的事情,也能积极配合律师,争取更好的结果。

现实中,有些情况就是因为犯罪嫌疑人不清楚自己所处的困境,糊里糊涂地在别人的诱导下承认了自己没有做的事情,导致本来有可能无罪的案件变成了有罪案件,很难再翻过来。

毕竟自己已经交代得很清楚,哪怕有些内容是虚假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被刑讯逼供,很难推翻。

即便推翻了,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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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情况,本来确实犯罪了,但情节比较轻。

如果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坦白情节,主动交代问题,就有可能不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但如果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没有搞清楚自己的情况,做出了错误的判断,就可能错失机会。

不配合办案机关、坚决不认罪,最终导致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是很可惜的。

本来你是有机会不被批准逮捕,提前出来的。

所以判断准方向非常重要。

帮助客户判断准方向,让他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做,也是辩护律师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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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律师频繁会见客户,特别是在最初阶段,对当事人也是一种心理上的安慰。

毕竟他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不太懂怎么应对,心里比较慌。

这个时候有律师能够在心理上对他进行安慰和辅导,他就有可能快速适应这个过程,更好地面对下一步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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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对于当事人、犯罪嫌疑人来说,一个刑事案件最重要的时间可能就是批准逮捕之前的这段时间。

而对于律师来说,能够给客户提供最大帮助的也是这个阶段。

所以,如果有可能的话,在批准逮捕之前,只要有机会,就应该尽量多去会见犯罪嫌疑人,和他沟通案情,进行心理上的辅导和安慰。

不管怎么样,只要多会见几次,总是对案件会有一定的帮助。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