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案件各经理室管理人员是按照总团队人数量刑吗

2021-05-31来源:网络浏览:283

       网友:苏律师您好,请问1040传销老总下设5、6个经理室,每个经理室人员都在30-40人左右,彼此之间相互独立,各经理室管理人员量刑标准的人数是按照几个经理室总人数算(情节严重),还是只计算各自经理室人数(情节不严重)?

       安徽律师网:1040传销体系从下而上依次为:业务员、业务组长、主任、经理、老总,老总以上人员又进一步细分为体系负责人、独立体系负责人、行业负责人三个级别。独立体系负责人具体管理、掌控体系负责人还领导自己伞下分支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体系负责人会议,并计算体系内人员的提成及申购款的税金,分发给伞下各级人员,独立体系负责人应当对该体系内传销人员负责。老总通过建立经理室控制下线人员,经理室由老总组建,因此体系中的老总也应当对其伞下的各经理室人员负责,但各个经理室之间虽然属于同一个传销团队,但彼此之间相互独立,经理室管理人员只管理本经理室人员,不应当对其他经理室人员承担责任,所在的经理室参与的传销活动人数均达三十人以上且在三级以上,但均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参考案例:龙xx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二审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