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肥警方集中打击买卖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行为抓获425人

2021-06-09来源:网络浏览: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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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晨报全媒体中心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王伟/文 高勇/图 通讯员/合公新

为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源头的治理,打击震慑电信网络诈骗衍生出的上游犯罪,2020年3月13日,合肥市公安局在全局范围内部署开展代号为“净土”的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买卖营业执照、买卖银行对公账户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4月3日12时,警方共出动2000多人次警力,跨越五省十八地抓获425名嫌疑人。

买卖对公账户犯罪是电信网络诈骗的上游犯罪,嫌疑人通过买卖个人信息,注册企业获取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嫌疑人每开办一个对公账户都可能是用于诈骗群众钱财。

近期,合肥警方在侦办多起买卖对公账户信息案中发现,该类犯罪已经将“犯罪之手”伸向亲人、伸向刚刚走出校门的年轻人,损害的更是广大不特定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公安机关对于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买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买卖营业执照、买卖对公账户等犯罪活动将给予坚决打击、依法严惩,进一步挤压此类犯罪活动空间,斩断犯罪源头,全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为此,合肥警方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代号为“净土”的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买卖营业执照、买卖银行对公账户等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犯罪活动。截至4月3日12时,警方共出动警力2000多人次,跨福建、江苏、江西、河南、安徽等五省十八地抓获买卖公司对公账户嫌疑人425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53人,摧毁贩卖对公账户窝点22个,现场扣押已办理的营业执照410张,公章812枚、对公账户银行卡484张,冻结对公账户3096个。

安徽律师网:上述行为可能涉嫌的罪名有: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