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2021-07-28来源:华律网浏览:244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的,而集体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如果是宅基地的,可以用于兴建房屋。而集体土地可以发包给村民承包的,那么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有没有效力?

一、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的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三十条【双层经营体制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二、土地承包应当进行哪些程序

  按我国国家政策规定,可以在集体土地上设置土地承包。但是,你要承包土地的话,不是说要承包就可以的了,因为可以承包的土地不是一个人所有的,而是一个集体所有的。实际中,你要取得承包经营权有下面几种方式:

  1、创设取得承包经营权

  这种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

  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需要去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在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2、移转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这里需要注意一下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要是没有经过依法批准,就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你要求登记的,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要是你没有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继承取得承包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确定你是哪一种方式承包下土地的,接着你得按照下面的程序进行:

  1、首先在将要承包的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中,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2、接下来由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通过。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按照承包方案规定的原则、方法和要求,将土地承包到每一个农户家庭。

  5、签订承包合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如果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安徽律师门户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