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2021-07-21来源:华律网浏览:437

一、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如下:

  1、过错责任。

  ①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一方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由该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例如,在来料加工合同中,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要求,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本应按合同规定对来料先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成品。但是,承揽人没有对定作人提供的来料进行检验,而直接把不合格的原料制成质量次的成品。在这种情况下,承揽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②无过错的违约行为,可依法减免责任(如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

  2、无过错责任。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不管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公民个人,只要因过错违约,均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法律面前,在合同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

  (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分为一般构成要件和特殊构成要件。

  一般构成要件,指违约当事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都必须具备的要件。

  特殊构成要件,指各种具体违约责任形式所要求的责任构成要件。

  1、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

  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二:

  ①具有违约行为。

  ②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2、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指承担具体的违约责任时,在一般构成要件之外,还需具备的其他要件下面略作说明:

  (1)采用过错归责原则的,要求违约方具有过错。

  (2)实际履行要求继续履行可能或者可行。

  (3)损害赔偿要求另外两个构成要件:

  ①受有损失;

  ②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以上是对“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是什么”这个问题的回答,从上述内容中可以了解到,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构成要件,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等。如果您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到安徽律师门户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