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维权诉讼中,律师费什么情况下能让对承担?

2021-07-09来源:程麟智律师浏览:312

  律师观点分析

  本律师在接待客户咨询中发现,经常有客户咨询,律师费能否主张在诉求当中,要求对方承担呢?今天,本律师就通过自己亲办的两个民间借贷案例,详细讲解以下,在诉讼过程中,律师费应该如何主张并得到法院支持!

  [案例一]2011年,唐某、刘某与宜宾县某茶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拟定双方以合伙方式从事开发工作,双方确定前期各出资300万元。协议签订后,唐某、刘某陆续向宜宾县某茶叶公司的法人牟某、及牟某作为法人的宜宾某房地产公司转款,陆续转账支付800万元。2014年5月,唐某、刘某与牟某、宜宾县某茶叶公司、宜宾某房地产公司共同签订《三方协议书》,协议确定了唐某、刘某投入资金转化为借款,投入本金805万元,截至2017年6月30日利息470万。并约定了牟某及公司的还款日期,且逾期还款以本息1275万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另违约方应当承担因其违约而发生的全部差旅费、保全费、律师费及诉讼费等。此后,牟某及公司未还款。2019年,唐某、刘某委托本律师代为起诉,主张借款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律师费等。判决结果:法院最终全部支持了本息1275万元及月息2%的逾期利息,但针对律师费未予支持。

  [案例二]许某与陶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期间,陶某因经营餐馆多次向许某借款,许某通过微信、银行账户、支付宝等多次向陶某转账。2020年7月31日,许某、陶某进行结算,陶某出具借条一张,载明:截至今日借款本金16.1万元,月利率2%,若不还,愿承担追讨借款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因陶某一直未还款,故许某委托本律师代为诉讼。判决结果:最终法院支持了本金、利息、律师费等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观点]

  案例一中律师费不予支持所依据的法律规定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2021年1月1日实施的已变更为第二十九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律师费法院认定为该条法规中的“其他费用”。因为在案例一中,法院已支持了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另,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系以尚欠本息之和为基数,且逾期利率已经超过了民间借贷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故不再支持律师费。

  案例二中律师费予以支持。首先,双方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的承担;其次,借条中未约定还款日期,因此不存在逾期利率等问题;最后,原告方举示的证据中包含了与律所签订《法律事务委托合同》、律师费发票、律师费转款凭证这三份证据,充分证明了债权人为追索债权所实际支出的律师费情况。因此,关于律师费的主张获得了全部支持。

  [律师建议]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民间借贷中如何主张律师费并且律师费能够得到支持的情形。因此,债权人在债权凭证中,建议一定要完善关于律师费的条款约定,并且维权中找到专业律师介入,这样就能拿到满意的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