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

2021-07-09来源:安徽律师门户网浏览:813


一、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带户口本)。

2、委托鉴定书(律师事务所或交通队出具)。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病历本、诊断证明、入院记录、出院总结。

5、X光片、CT光片及报告单。

6、律师建议受害人在做伤残鉴定时,最好是在起诉后申请法院委托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以避免保险公司等被告提出程序性问题,耽误时间,影响当事人权利的保护。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1、伤残级别鉴定

伤残鉴定的内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2、后续治疗费鉴定

如伤者需要后续治疗或康复的,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所需的费用进行鉴定。

3、护理级别鉴定

伤者受伤严重,如一、二、三、四级伤残的,由于需要长期护理,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做护理级别鉴定。

4、误工损失日鉴定

误工损失日,是指伤者受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误工损失日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三、十级伤残鉴定标准赔偿

1、医疗费

以实际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为计算依据。

2、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当地的《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计算×实际住院天数。

3、交通费、食宿费

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交通费。

4、康复治疗费

起诉时根据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一并主张。

5、辅助器具费

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6、停工留薪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7、护理费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7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