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一向认为,相比较于发问和质证来讲,法庭辩论并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如果法庭辩论的效果特别好,也肯定会对案件的结果有不错的影响,甚至会直接改变案件的走向。
所以,作为刑辩律师,把法庭辩论搞好,不仅是自己应尽的义务,而且确确实实会对当事人有帮助。
如何才能把法庭辩论的效果搞好呢?
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
绝没有天衣无缝的指控,只有找不到辩点的律师。
实际上,任何一个刑事案件,或多或少都有漏洞,只是有的漏洞被发现了,有的漏洞因为隐藏的比较深,没有被发现而已。
没有被发现,是谁的问题?
是公诉人的问题吗?还是被告人的问题?
肯定是律师的问题。
所以,作为辩护律师,首要任务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找出这个案件的关键辩点,只要找出这个关键性问题,案件其他的问题基本上都可以迎刃而解。
有句老话说的好:不打无把握之仗。
如果没有把握,根本没办法计算输赢,就直接上战场,很有可能上了战场再也回不来。
没有把握的最根本原因,实质上就是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
刑辩律师上法庭,也是同样道理,如果没有充分准备,就直接走上法庭,简直就是草菅人命——是拿被告人的生命和自由开玩笑。
这是最大的不负责任。
律师走上法庭,最少要准备三份文件:
1.发问提纲。
2.质证意见。
3.辩护意见。
这些文件,相对于辩护律师来讲,就像战士挎在身上的长枪。
我们试想一下,如果走向战场的战士,手中连一杆长枪都没有,结果会是什么样子?
简直不用想,就知道结果。
作为刑辩律师,如果连辩护意见的逐字稿都没有,很难想象,在法庭辩论阶段能有精彩的发挥,当然如果您是超级大牛,那就当我啥也没有说。
不过现实中,真正的超级天才实属凤毛麟角,大多数律师都是普通人,都是千锤百炼之后才能成为超级高手。
而我们提前准备的逐字稿件,就是对自己的千锤百炼。
或许有人会觉得:既然都已经写好了逐字稿件(辩护意见),那就直接照着念就行了,已经没有发挥的空间。
其实这种想法大错特错。
即便有了逐字稿,作为专业的刑辩律师,也应该尽量做到脱稿说话,绝对不能拿着那几张纸,一字一句的照着念。
如果辩护律师都是照着写好的稿子念,那么被告人难道不会自己念吗?
为什么花钱还要找律师呢?
辩护意见,即便早已准备好,律师也应该尽量做到脱稿发表辩护意见,而且要用尽量通俗的话语去讲,而不要讲那些过于生硬的书面话语。
换句话说,或者更直接一点——要说人话。
文似看山不喜平。
写文章,要有低谷有高潮,做到起承转合,才能更吸引人的注意力。
发表辩护意见,更是如此,更不能平铺直叙,一种强调说到底。
说话时,要有时快有时慢,有时声音高点,有时声音低一点,有时还要停顿一下,关键在于时间点的把控。
真正的说话高手,可以用声音的变化来强调重点,用停顿的方式来预警一下——重点马上就来。
唯有这样,我们发表的辩护意见,才有可能有一大部分进入合议庭的心里,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耳朵里面一小会。
这个世界唯一不变的——就是一直在变。
如果作为刑辩律师,在庭审的过程中,坚持一成不变,只是严格遵守上庭之前制定的计划,相信会死的惨不忍睹。
因为法庭是一个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变化的地方,作为律师能做的只有两条路:
1.做好充分准备,充满必胜信心的去随机应变,见招拆招,如此或许才更容易实现最初的目标。
2.如果找到了案件最根本的突破口,而且可以坚定的相信,这个突破口必然改变案件的结果。
那么,完全可以以不变应万变。
不管对方如何变化,我方只锁死关键目标,绝不能被一些突然来到的小兔子吸引走注意力。
只要我们坚持到最后,相信胜利肯定在自己这一方。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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