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29来源:安徽律师门户网浏览:282

  【发布部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供业联[2014]12号

  【发布日期】 2014.05.20 【实施日期】 2014.05.20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供业联〔2014〕12号)

  各市、县(市区)供销社、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4〕5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就2014年度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支持对象、范围、条件和方式等要求,对2013年1月1日以后投入到2014年5月20日前已完工的项目安排财政扶持资金。

  二、在供业联〔2013〕27号文件申报的基础上,对已申报且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项目,需要上报以下材料:1、明确资金支持方式;2、当地供销社、财政部门现场踏勘后填写的项目专项勘查情况表(附件1);3、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附件2);4、如果申报贷款贴息项目,需附相关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利息结算单等凭证的复印件;如果申报以奖代补项目,需附竣工财务决算报告;5、注册资本更新后的信息查询单原件。对已申报但不符合支持规定的项目,纳入省供销社项目库管理。市、县(市、区)供销社和省供销社投资企业可继续推荐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1个项目,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三、申报材料于2014年5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分别上报到省供销社和省财政厅各1份;省供销社投资企业的申报材料由省供销社进行现场审核后,正式行文报送省财政厅。

  联系人:省供销社 陈 燕  联系电话:0551-62636875

  省财政厅 侯宇翔  联系电话:0551-65100219

  附件:1. 省级“新网工程”项目专项勘查情况表;

  2. 2014年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5月20日

  附件1:

  省级“新网工程”项目勘查验收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所在地

  (市县)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项目建设状态

  在建/完工/建成

  投资总额

  (万元)

  单位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固话和手机)

  项目申报负责人

  联系电话

  (固话和手机)

  项目主要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投资、占地面积、建设面积、建设期限、资金来源、土建设施、设备购置等)

  项目现场核查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申报内容是否与现场核查情况一致等)

  供销社经办人(签字):             财政部门经办人(签字):

  供销社负责人(签字):             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14年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项目支持年度: 专项资金名称:

  企业(单位)名称

  (必填项) 单位类别

  (必填项) 营业执照注册号(15位,企业必填) 组织机构代码

  (不填“-”,9位,必填项) 地税税务登记证号(企业必填)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姓名

  (必填项)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护照号码)

  (必填项)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必填项) 项目名称

  (必填项)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所属产业 项目报审级次(必填项) 项目合作单位(多个单位间使用、号隔开)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申请金额(万元,2位小数)

  (必填项)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XXXX-XX-XX)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XXXX-XX-XX) 银行贷款卡号 项目贷款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贷款银行 项目简述(300字以内,必填项) 备注(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不超过100字)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填报说明

  序号 信息项名称 填报说明 是否必填

  1 项目支持年度 指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年度 是

  2 企业(单位)名称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名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 的机构名称 是

  3 单位类别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团体(单选) 是

  4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15位) 企业必填

  5 组织机构代码 《中华人名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不含横线,9位) 企业必填

  6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的税字号 企业必填

  7 法人或自然人姓名 企业填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填报自然人姓名 是

  8 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的身份证件号码 是

  9 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 指联系人手机号码 是

  10 专项资金名称 指涉企专项资金的名称 是

  11 申报项目名称 指申报项目的名称 是

  12 项目建设地点 指项目建设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建设项目必填

  13 项目所属产业 参照后附的“产业大类分类表”选填本项目所属产业分类名称 建设项目必填

  14 项目报审级次 指项目报送审核级次。可填报:省级、XX市本级、XX县区(或开发区) 是

  15 项目合作单位 项目合作的单位名称 否

  16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建设项目必填

  17 项目申请金额(万元) 主管部门项目初审通过后,向财政部门申请支持的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是

  18 项目建设开始日期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建设项目必填

  19 项目建设结束日期 日期格式为YYYY-MM-DD 建设项目必填

  20 贷款卡号 银行颁发的贷款卡编号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1 项目贷款金额(万元) 建设项目贷款金额(万元),保留2位小数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2 项目贷款银行 建设项目贷款银行名称 申请财政贴息资金企业必填

  23 项目简述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内容、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最多300字) 是

  24 备注 需要补充说明的情况(最多100字) 否

  项目所属产业大类分类表

  (供填写项目所属产业时参考)

  序号 产业分类名称

  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

  04 渔业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

  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开采辅助活动

  12 其他采矿业

  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

  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

  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和制鞋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

  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3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1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2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3 金属制品业

  34 通用设备制造业

  35 专用设备制造业

  36 汽车制造业

  37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0 仪器仪表制造业

  41 其他制造业

  42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43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7 房屋建筑业

  48 土木工程建筑业

  49 建筑装饰业

  5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51 批发业

  52 零售业

  53 铁路运输业

  54 道路运输业

  55 水上运输业

  56 航空运输业

  57 管道运输业

  58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59 仓储业

  60 邮政业

  61 住宿业

  62 餐饮业

  6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6 货币金融服务

  67 资本市场服务

  68 保险业

  69 其他金融业

  70 房地产业

  71 租赁业

  72 商务服务业

  73 研究与试验发展

  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75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76 水利管理业

  77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78 公共设施管理业

  79 居民服务业

  8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81 其他服务业

  82 教育

  83 卫生

  84 社会工作

  85 新闻和出版业

  86 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造业

  87 文化艺术业

  88 体育

  89 娱乐业

  90 中国共产党机关

  91 国家机构

  92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3 社会保障

  94 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

  95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96 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