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021-07-27来源:安徽律师门户网浏览:265

  【发布部门】 安徽省商务厅 【发文字号】 皖商办外经函[2014]395号

  【发布日期】 2014.05.16 【实施日期】 2014.05.16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皖商办外经函〔2014〕395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省对外直接投资的实际情况,根据《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商合发〔2012〕1129号)的要求,现将2013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2014年6月20日前

  二、报送单位

  2013年12月31日前,以新设、并购(含参股)方式设立的境外企业,由其境内投资主体负责统计上报工作。

  三、报送内容

  企业2013年度境外投资及生产经营等情况。主要分为:境内投资者基本情况(FDIN1表)、境外企业基本情况(FDIN2表)、境内投资者与境外企业间投资、收益分配情况(FDIN3表)、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货物进出口情况(FDIN4表)、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表(FDIN5表)等相关内容。此外,对于农业对外投资企业,还需填写境外主要作物种植情况(FDIN6表)。

  四、报送方式

  年报采取境内投资者网上直接自行填报或书面报送的方式。

  1. 凡已申请对外经济合作指南电子钥匙的企业,均可通过商务部合作司“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 (http://fec.mofcom.gov.cn/),从左侧“企业用户登录”端口进入系统,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企业接到通知后要第一时间登陆系统,确认电子钥匙是否过期,如过期要尽快进行更新,具体见附件2)。

  2. 对尚不具备条件报送电子数据的单位,应将年报FDIN1、FDIN2、FDIN3、FDIN4、FDIN5、FDIN6等六张报表(纸质)填写好并加盖公章报送各市商务局,由商务局登陆“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代为填报;省属企事业单位于6月20日前将纸质报表直接报省厅(外经处)。

  五、有关要求

  1. 今年年报布置工作将于全省“走出去”工作培训会(南北片)期间进行(对象为各市商务局),请各市商务局会后自行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认真学习新版《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熟悉报送流程,并指导帮助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统计数据。省属企事业单位填报过程中如遇问题,可直接联系我厅(外经处)。各单位要为统计工作配备必要的人力和物力,切实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 对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的企业,不得享受“走出去”专项资金的支持,同时我厅将根据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不予受理其任何对外投资业务(新设、变更等)的申请。

  3. 统计制度和相关填报流程、电子钥匙更新流程等可从安徽省商务厅网站中“最新通知”下载。

  联系人:雷甦、姚子潇,电话:0551-63540113、63540041

  特此通知

  附件:1. 商务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略)

  2.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流程指引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5月16日

  附件2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流程指引

  (安徽省商务厅  2014年)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规定,所有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活动的国内企业,均需报送有关投资统计数据。为保证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制定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工作流程如下:

  一、申领CA证书 (电子钥匙,如已有电子钥匙并成功安装,请跳转到第三步)

  1、 境内投资主体企业登录“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 (网址:http://fec.mofcom.gov.cn/),点击“在线办事”,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申领CA证书”。

  2、 根据“电子钥匙申请流程”,点击下载申请表和责任书,填写完成后传至国富安公司,7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电子钥匙制作和邮寄工作。

  二、安装CA证书

  企业收到CA证书(电子钥匙)后,登录“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网址:http://fec.mofcom.gov.cn/),点击进入“申领CA证书”,下载“电子钥匙安装使用说明”,按照使用说明进行安装。

  三、更新CA证书

  1、 境内投资主体企业登录“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 (网址:http://fec.mofcom.gov.cn/),点击“在线办事”,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CA证书更新”。

  2、根据“电子钥匙更新流程”,点击下载更新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后传真至国富安公司(咨询电话:010-58103599;传真:010-67800318,67800202)

  3、国富安公司将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处理,更新完成后,可接收到证书更新的邮件,在邮件中点击下载,证书自动导入电子钥匙进行在线更新。

  4、对于蓝色钥匙和过期时间超过1个月的钥匙将不能进行在线更新,有关情况参照其网页介绍。

  四、登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

  企业(境外投资者)在装有CA证书的可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从以下网址登录系统:

  登录“中国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网址:http://fec.mofcom.gov.cn/),在打开的页面中点击“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在“企业登录”端输入用户名和登录口令,进入系统主页面-在线办事-统计类-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对外直接投资。

  五、建立境内投资主体信息

  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主页面点击“境内主体管理”,打开境内主体信息页面,录入或修改境内投资主体信息,保存后退出。

  六、建立境外企业信息

  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主页面点击“境外企业管理”,打开境外企业信息页面,录入或修改境外企业信息,保存后退出。备注栏填写是否属补办国内手续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七、报送年度报表

  每年6月20日前,境内投资主体需填报上年年报报表,包括“境内主体经营情况”、“境外企业年度经营情况”、“对外投资与收益分配”、“通过境外企业完成的进出口额” 4个报表。有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形的企业,还需填写“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表;有农业对外投资的,还需填写“境外农作物种植情况”。

  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主页面点击“年报管理”或“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进入报表页面,填报有关数据,保存并上报后退出。

  请各企业严格按照《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要求按时报送月度报表和年报。在统计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我厅(外经处)或商务部EDI中心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省商务厅联系人:雷甦,电话:0551-63540113(兼传真)。

  国富安电子中心技术支持:010-5810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