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肉夹馍维权:想不劳而获,最终石头砸到了自己的脚,疼不疼?

2021-11-29来源:邹玉杰律师浏览:341

01

“逍遥镇胡辣汤”火了一把。

因为,此前有不少商户因门牌上使用“逍遥镇”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商标侵权告上法庭。

潼关肉夹馍维权:想不劳而获,最终石头砸到了自己的脚,疼不疼?

 

如果商户们想继续使用该名称,要么每年要缴纳会费,要么进行赔偿。

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这招太绝了,选准一个历史悠久的地名,直接注册个商标,就可以一夜暴富。

比如,有人可以注册个“亳州牛肉馍协会”,或者“淮南牛肉汤协会”“沙县小吃协会”“兰州拉面协会”,之后就可以坐地分赃,成为千万富豪绝对不再是梦想,因为很快就会成为现实。

02

这不就是一条很好的生财之道吗?

看到“逍遥镇胡辣汤”竟然可以如此逍遥,陕西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也如法炮制,迅速跟上,甚至还更胜一筹,很短时间内就起诉了几百起侵权案件。

按照他们内部人员说法,他们是步步为营,一个省一个省开始维权,使用的是地毯式滚动推进。

 

只要见到招牌中带有“潼关肉夹馍”字样的小吃店,就直接告侵权,要求商户在招牌中撤销相关字样并赔偿相应费用,想要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要么一次性缴纳加盟会费,要么按年支付商标使用费。

好像也是二选一,而且每个选项都对商户不利。

03

肉夹馍和胡辣汤商户肯定想不通:

我都干了几十年了,都没有事,你们搞个协会,注册个商标,我们就要和干了几十年的生意说再见?

“潼关”是你家的潼关?

“逍遥镇”是你家建的?

你家为“潼关”“逍遥镇”贡献了什么?

不就花几千块钱注册个商标吗?还付出啥代价了?

 

你们为了“潼关”在电视上做广告?还是为“逍遥镇”在自媒体上做推广了?

“潼关”是潼关人的潼关,“逍遥镇”也是逍遥镇广大人民的,与“协会”有一毛钱关系吗?

按照商业选择和法律理念,包括宇宙规律,大多数情况下,付出才有回报,付出和回报大概率是持平的,没有付出就不要想着一本万利一夜暴富,那都是痴心妄想。

最终,定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04

11月26日,对于频道出现的恶意维权事件,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回应。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

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

 

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这,就像一条棍子一样,直接砸在了某些协会的头上。

当头一棒,晕头转向。

 

但终究醒悟的比较快,一见风向不对,立马转舵,直接道歉——

潼关肉夹馍协会表示,对潼关肉夹馍商标进行维权一事,给广大肉夹馍经营者带来了严重的困扰和麻烦。

 

经过全国众多媒体和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和帮助,该协会已经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

 

并承诺:立即停止对全国潼关肉夹馍经营者的维权行为。

05

实际上,一个人也好,一个企业也罢,哪怕是某某行业协会,做到九个字的“九字真言”,就可以避免这种尴尬出现。

1.不贪心。

2.不骗人。

3.不后悔。

比如一个律师,不要贪心,不做那些自己能力达不到的案件,只做自己特别有把握的案件;不能骗人,不向客户搞虚假承诺,不教唆指点客户搞虚假诉讼;只要认真负责一心想着当事人,哪怕最终结果不理想,当事人都不会后悔当初的选择,律师自己也要努力做到不让客户后悔,不让自己后悔。

其实这种情况对于上面所说的某些协会来讲,或许更适合。

如果不是贪心,“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甚至一心想着别人锅里的东西,那就不会搞地毯式诉讼,“维权”只是冠冕堂皇的理由,拿不上台面的就是“捞钱”。

如果不骗人,就没有必要想法设法搞“上树去梯”的套路,注册商标后,既不通告商户,更不说多年后要维权,只是像猎豹一样,耐心的等待,等待猎物一个个上钩,之后才开始捕杀行动。

不该贪的贪了,不能骗的骗了,剩下的“不后悔”就更可能成立。

因为后悔来不及了,“貌似免费的馈赠,其实上帝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

做了什么事,就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这就是能量守恒定律。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