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法院电话、地址

2021-05-31来源:网络浏览:619

       1582549373635911.png

由于法院人事调动,各法官电话每年都会出现变化,安徽律师网将在此网站页面每年更新一次长丰县法院法官电话。

       搬迁公告

       我院定于2017年10月24日至27日搬迁至新办公大楼。搬迁期间,立案服务大厅仍在旧址正常办公。其他部门工作请联系经办人员。2017年10月30日开始全部在新审判大楼办公,各部门办公电话不变。搬迁期间给您来院办事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法院新址:长丰县水湖镇吴山南路(县政务服务中心向南约200米)。

       长丰县人民法院查案电话:12368   立案庭电话:66675014    66662952     66661902。

       刑庭:查案电话66671362   
       民一庭:查案电话66662923    
       民二庭:查案电话66671109      
       下塘法庭:胡守珍庭长66471002      陶涛副庭长66470981     王守平法官66470921    
       朱巷法庭:66841005      
       双墩法庭:66396162 / 66396005

双墩法庭地址: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北城世纪城一期金源大酒店端综合楼第十层办公。

       

       长丰县人民法院于1965年6月1日成立。成立时无下属庭室,配员11人。“文化大革命”初期,县法院被砸烂。
   1968年1月起,先后由军管小组和县革委会人民保卫组内设审判小组取代法院工作。
   1973年6月,县法院恢复工作,设秘书室和刑事、民事两个审判庭,配员12人。
   1976年6月,水湖、杨公、杨庙、双墩、下塘、朱巷六个区分别设立人民法庭,配员20人。
   1981年6月,设立经济审判庭。
   1984年8月,设立水湖镇人民法庭。
   1985年5月,设立蔡城塘人民法庭。
   1986年12月,设立刑事审判第二庭。
   1989年10月,设立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庭、执行庭。
   1990年5月,设立政工科。
   1997年6月,设立政策研究室。
   1997年11月,撤销水湖镇人民法庭,并入水湖人民法庭。
   1998年08月,撤销告诉申诉庭,设立审判监督庭和立案庭。
   1998年10月,撤销蔡城塘人民法庭,并入水湖人民法庭。
   1999年08月,司法警察大队正式设立并挂牌。
   1999年09月,设立院纪检组。
   2000年03月,撤销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
   2002年08月,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长丰县人民法院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内设12个职能部门及6个基层人民法庭,定编96人,政治处与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庭确定为副科级机构。
   2002年10月,撤销经济庭,成立民事审判第二庭;同时成立监察室。
   2004年07月,因行政区划,杨公人民法庭划归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
   2004年11月,撤销水湖、杨庙两个人民法庭。
   2005年5月,因区划调整,5名法院编制划转淮南市管理;2005年12月补充6名书记员专项编制。
   2007年3月合肥市法院系统增编,分配我院7名政法编制。
   2008年3月,县委常委明确基层法庭庭长为副科级职务。
   2012年5月,按照安徽省法院系统第二批政法专项编制分配方案,我院增加2名政法专项编制。
   2012年6月,长丰县编办批准我院增设民事审判第三庭、信访办公室、司法鉴定科,同时撤销书记官科。
       2014年9月,长丰县编办批准我院增设审判管理办公室。
       长丰县法院现办公地点位于水湖镇长寿路西段。法院审判及办公综合楼于1995年12月开工兴建,1996年12月底全面竣工投入使用。综合楼占地5亩,总建筑面积为3200平方米,其中大、中、小审判庭6个,面积为460平方米,审判附属用房2740平方米。2006年5月,占地约35亩、建筑面积2640平方米的县南部中心审判法庭及双墩人民法庭建成投入使用。
      长丰县人民法院历任院长:严俊祥、王树青、魏剑锋、孙在安、刘振勇、邵治荣、周多全、毛文彬、朱勇,现任院长蒋培。
       目前,长丰县人民法院内设刑庭、三个民庭、行政庭、执行局、立案庭、法警大队等16个内设机构,下设朱巷、下塘、双墩3个派出人民法庭。核定编制107人,现有在编人员99人。人员构成为:具有法官资格的人员(含院党组成员及非审判业务部门人员)59人,书记员22人,司法警察8人,其他人员(含工人)10人。另外,我院于2012年底招录司法辅助人员28人。辖区共15个乡镇及1个省级开发区,辖区面积1922平方公里、人口78万。
      近几年来,长丰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届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坚持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树立争先和创新意识,坚持“又好又快”办案,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人民法庭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等全面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7年,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先后被省委政法委、省法院授予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两次被省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多次获得长丰县及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和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及文明单位。现有的双墩、下塘、朱巷三个基层法庭首批被省法院授予“规范化人民法庭”,现已全部迈入“全省优秀人民法庭”行列;朱巷法庭于2006年、2007年先后被荣记“集体二等功”和“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2011年至今连续三年获得执行先进法院称号,连续两届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连续五届获得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