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皖司许可〔2026〕68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安徽庐信律师事务所、安徽徽天律师事务所、安徽悟远律师事务所、安徽鑫光律师事务所、安徽皖北律师事务所、安徽颍淮律师事务所、安徽凡平律师事务所、安徽明阙律师事务所、安徽海声律师事务所、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安徽国誉律师事务所、江苏宁瑞(宿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蓝鹏(潜山)律师事务所:
你们向本机关提出变更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4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安徽鑫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罗飞变更为赵新甜;
安徽君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张敏变更为恽奎银;
安徽皖北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付新鹏变更为余鸿飞;
江苏宁瑞(宿州)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马含月变更为李天竞;
北京市蓝鹏(潜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由汪清波变更为江维。
安徽省司法厅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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