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威诺(合肥)律师事务所

2021-06-09来源:网络浏览:222

皖司许〔2021〕71号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

你所向本机关提出关于设立北京威诺(合肥)律师事务所的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认为你所的该项申请符合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北京威诺(合肥)律师事务所设立。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1月21日

抄送:合肥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