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
巩曼利律师,安徽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从事律师执业七年,安徽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员、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亳州市党员示范律师、亳州市女律师专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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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释〔2020〕19号 【发布日期】2020.12.29 【实施日期】202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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