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21-06-09来源:网络浏览:336
【发布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 2014.10.27
【实施日期】 2014.10.27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职位职称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由辽宁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国家电网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燕福龙,因涉嫌违纪违法,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4年9月26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河南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东方今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张泽保,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4年9月 26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由四川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四川省资阳市委原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邓全忠,因涉嫌严重违纪,本人提出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2014年9月26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其辞职。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燕福龙、张泽保、邓全忠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山西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董事长袁玉珠,因涉嫌违法犯罪,2014年8月26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山西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晋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建中,因涉嫌行贿,2014年9月 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内蒙古自治区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4年9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黑龙江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原副书记、地区行署原专员、林管局原局长单增庆,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2014年9月2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江西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政协原副主席苏荣,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4年9月25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由云南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白恩培,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2014年9月26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罢免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袁玉珠、刘建中、潘逸阳、单增庆、苏荣、白恩培的代表资格终止。
由辽宁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辽宁省凤城市大梨树村党委副书记毛丰美,因病于2014年9月26日去世,其代表资格自然终止。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毛丰美代表的去世表示哀悼。由安徽省选出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韦江宏,于2014年6月24日坠楼身亡,韦江宏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以上代表资格变动事宜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予以公告。
本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 2963人。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