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

2021-06-09来源:网络浏览:511

【发布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法研[2000]117号
【发布日期】 2000.12.14 【实施日期】 2000.12.14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性质文件
【法规类别】 调解,犯罪和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包括人民法院制作生效的调解书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判决、裁定”,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对于行为人拒不执行人民法院调解书的行为,不能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