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017年,吴爱英担任司法部部长,之后被查,确定出事。
2017年~2018年,张军担任司法部部长,后转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担任检察长。
2018年~2020年,傅政华担任司法部部长,目前被查,可能出事。
之前,只听说韩国总统风险比较大,就像个火山口,随时可能爆发。
现在,我们的司法部部长职位,看来风险也不小,被查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实际上,不少法律人并不太关注谁是司法部长,或者说究竟谁被查,并没有人过于关注。
因为说到底,人都是自私的动物,不管是否学过法律,包括我自己,也同样如此。
所以,大多数人优先考虑的仍然是自己的切身利益,与自己无关的事必然会高高挂起,束之高阁。
法律人更关心的是,自己的资格证上有司法部长的大名,而且无法轻易去除。
这就比较尴尬了。
部长都犯罪了,法律资格证上却仍然不得不保留他(她)的大名,而每个法律人又不得一次次的凝视着证书上某些人的名字,一次次的发呆郁闷。
时间长了,有些心理素质差的,很可能会抑郁成疾,也未可知。
其实,这种情况本来完全可以避免。
法律类的资格证,其实可以和律师证、法官证、检察官证、警官证一样,只需要有证书号、身份证号,再盖上主管部门的大印,足矣。
根本没有必要留下某些个人印记。
因为这些证件是某些国家部门颁发的,并不是某个人颁发的。
即便某些人亲自颁发,也只是代表机关颁发,而绝不是代表某些个人。
既然如此,为何要留下某些人的名字呢?
完全没有必要。
法院判决书上不仅要盖上法院印章,还必须留下审判员的大名,那是因为判决书是审判员一滴滴汗水铸就的,而且法官需要对案件结果承担责任。
何况还是终身负责制。
而法律人的资格证上留下的只有法律人自己一滴又一滴的汗水,甚至还有一些夜深人静时孤单寂寞的泪水。
不管如何,绝对不会包含部长大人的丰功伟绩,况且部长大人也不需要对资格证承担任何后续责任,更不需要有终身负责制。
但是,可怕的是这些证件留下了终身抹不掉的烙印,如果所有部长都能像张军检察长一样洁身自好、一身浩然正气,那么,部长留下的是法律人的骄傲。
而一旦像某些部长那样频频被查,资格证上的名字,就成了法律人的耻辱。
偶尔一次耻辱也就罢了,如今却一而再的出现。
但愿不要再而三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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