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其实要分三个方面来看:
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有两条原则性的东西——
1.上诉不加刑。
2.申诉不减刑。
也就是说一审结果出来后,对于定罪量刑不满意可以选择上诉,而且上诉之后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二审法院都不能对上诉人加重刑罚。
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检察机关或者说公诉机关抗诉的情况下。
至于申诉不减刑,是因为我国法律讲究的是两审终审制,判决已经生效,就意味着再次改变的可能性比较小,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一般情况下,法院也不会轻易的改变原来的判决。
此时当事人对原来的判决不满意,选择申诉就意味着不认罪不认罚。
而在监狱里服刑时减刑的必备条件是认罪认罚,悔罪表现比较好。
既然不认罪不悔罪,而且在选择申请再审或者说是申诉,那么,监狱机关就不太可能为其减刑。
实际上如果案件确实有问题,第一要紧的事情,或者说要考虑的并不是能不能减刑的,应该是想不想减刑——
比如,案件本身就是冤假错案,这时最重要的问题不应该考虑上诉能不能减刑,而应该考虑自己想不想争取清白。
比如浙江省张氏叔侄涉嫌强奸案,张辉、张高平被判强奸罪,二人被投入监狱之后一直拒不认罪,坚持申诉,监狱方面认定张辉表现比较好,给他评定为先进个人,但是张辉坚决不要这项荣誉,因为这项荣誉的前提是要认罪悔罪。
而张辉、张高平一直坚持申诉的最关键的原因是这个案件属于冤假错案,自己根本没有触犯法律。
所以他们选择了坚决不减刑,也要坚持申诉到底。
最终经过多年的申诉,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满天的乌云都散开了。
俞敏洪曾说过:在绝望中寻找希望,人生终将辉煌。
这句话本来是对于那些学习成绩一般,或者人生正处于低谷的人说的,以此来鼓励他们不要在乎一时一地的得失,而应该站高点、看远点,或许会找到自己真正的优势,最终成就自己。
实际上,这句话同样可以用来鼓励监狱里的冤假错案受害者,甚至更有用。
人生最大的低谷,莫过于遇到冤假错案,因为别人的错误,自己好好的人生,走向了岔道,有的甚至丢掉性命。
此时,更应该在绝望中寻找希望,决不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态度坚决,一直申诉,甚至监狱方面给减刑机会都不能要,借以表明自己申诉到底坚决的态度,同时也能侧面透露自己确实是冤枉的。
否则,如果确实干过违法犯罪的事,就绝对没有如此自信,更不会如此坚决。
此时,一旦遇到有良知、有水平的办案人员,或许您的人生会就此反转,迎来不一样的人生。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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