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认公开——
这个原则在各行各业里都是适用的,不光是在同事之间,更重要的是在与客户之间的交往。
比如,律师行业。
律师在和客户交谈过程中,心中最好有一根底线——所说的全部的话,包括言谈举止,即便在摄像头之下也没有任何的瑕疵。
如果达不到这个程度,至少不能有问题,不能有那种拿不到台面的问题。
比如,一些当事人为了达到某些不合法的目的就和律师搞一些特殊的约定,但是有担心出现其他的问题,就很有可能会把当时所说的话全部录音或者录像。
此时,律师一旦只看重眼前利益而不考虑长期后果就有可能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或者说出一些不合适的话语。
这些东西包括言行举止,其实都是定时炸弹,对于律师来说。
一旦最终的结果,没有达到当事人的预期,他就可能翻脸比翻书都快,把当时的录音或者录像拿出来要挟你。
所以不管任何时候都不能丢掉自己的底线,要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做事情,要默认自己所说的话都有可能被对方录音。
换句话说,就是我们所说的话都要“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同时还要“经得起扩散”。
古人说过这么一句:壁立千仞无欲则刚。
实际上不管任何一个人,只要心中不怀贪念,不被一些无原则的欲望所左右,那么,只要假以时日,就绝对可以成为心无杂念,意志坚强的人。
这种人,往往是骗子躲避的对象。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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