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张某将受害人「本村小孩」杀害后,投入农田的机井里,后村民发现失踪小孩;公安介入后,经排查发现张某有重大嫌疑,苦无缺乏证据,但有村民报案声称张某涉嫌盗窃,遂以盗窃罪立案刑拘张某。
辩护观点:公安以其他罪名立案调查,被告人主动交代故意杀人情节,应认定为自首;
判决结果:最终法庭认定自首成立,一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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