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军律师

2021-06-09来源:网络浏览:377

安徽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2021〕第206号

李永军:

你向本机关提出的兼职律师执业申请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兼职律师执业,予以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合肥市                              

李永军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21年4月19日